1.B2B : Business to Business 即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2T2B(Business TO Third Party To Business,中小企业依赖第三方提供的公共平台来开展电子商务)模式实质也是B2B,如阿里巴巴,敦煌网等。
2.B2C :Business to Customer 即商家对消费者的一种模式,细分的A2C(Agents to Consumer,厂家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是由产品制造商或区域大分销平台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客户,网站在交易过程中充当一个担保交易的角色,保证购销双方产品与资金的安全)模式。如天猫超市、当当网、京东商城等。
3.C2B : Customer to Business 即消费者到企业,是互联网经济时代新的商业模式。这一模式改变了原有生产者(企业和机构)和消费者的关系,是一种消费者贡献价值(Create Value), 企业和机构消费价值(CustomerValue),是一种消费者私人定制参与设计贡献价值,企业和机构产生消费价值,是未来电子商务的趋势。它的核心就是以消费者为中心,消费者当家做主。如尚品宅配。
4.C2C : Customer to Customer 即网上拍卖,消费者之间交易平台,如淘宝网、eBay、闲鱼等。
5.O2O :Online To Officeline 是指将线下的商务机会与线上互联网结合,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平台,O2O比较典型的模式有交易型、顾问型。交易型O2O模式网站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基于O2O模式的团购,如美团、社区团购等。顾问型销售与交易型销售相反,它考虑的核心不是成本,而是利润。顾问型销售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品牌营销、广告营销和体验营销三个方面。个人觉得链家等中介就属于顾问型。
6.B2G :Business to Government 即商家到政府。如政府机构在网上进行产品采购招标和服务等。如中国政府采购网。
7.F2C :Factory to customer,即从厂商到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F2C是B2C的一种模式延伸,被称为未来电商发展的终极模式,即工厂直接把产品卖给消费者,去掉了所有中间商环节,从而保持整条供应链的最低成本。如淘宝下的中国质造频道。
8.C2M : Customer to Manufacturer,这个和C2F应该是类似的,该电商模式最早由必要商城创始人及CEO毕胜提出并率先在国内进行实践,应用于很多行业,目前移动端有很多服装的私人定制都应该归属于此类。
9、ABC : Agents、Business、Consumer,代理商、商家、消费者为一体的交易平台。
10、o2o + f2c + 会员制模式,一次性消费、就可以终身享受会员折扣、并有机会参与市场利润 分成,让“消费者”变成“消费商”进行消费创业。这个在化妆品营销上比较多,它和传销有些区别,但是有很多企业打着其旗号做着传销的买卖,需要警惕。
其实无论业务模式如何,本质上应该都是围绕供应链所进行的创新与改革,同时也是不断试探最终消费者的底线而做的不断尝试。
1.在财务上,首先要确认哪些有会计主体、哪些没有会计主体。在以上业务模式中B或F、M等符合会计主体假设,C不符合会计主体假设。
2.符合会计主体假设的模式,是会计核算的前提。像B2B、b2c、o2o等均符合,个人用户是不能做为会计主体存在的。
下面简单的介绍下B2C、O2O、B2B几个业务模式在财务会计核算方面要注意的内容。
B2C 模式会计核算的要点
1.收入来源:在前期梳理的电商企业中一般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它是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其次是服务费收入如平台使用费等,当企业平台做大了还会有广告收入,在财务上属于其他收入。
2.何时确认收入:财务上一般是按照权责发生制来进行收入确认的(下图是一个简单的流程)。
对于收入确认,要参考以下几个条件: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据此,我们可以在货物发出后确认收入,也可以在用户签收时确认收入。在电商财务系统的设计与规划时要按照财务部作账的要求和原则,以现金流作为重要依据,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按款项收訖作为收入确认更加稳健,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会在实操中有不合理的一面,但权责发生制原则不能违背。
这也是在不同的企业,收入确认的相关报表要求不一样的原因。
3.账务处理:应收账款、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等科目的会计处理。
4.注意的事项:目前电商企业基本上都是线上在线支付(支付宝、微信、白条等),而且都是借助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来完成的。一般不会出现交易成功拖欠货款等情况。第三方平台会根据交易流水,每日出具账单并进行账款的对账与结算。
此外,在商品销售过程中产生的运费,都应该按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同时在给用户开具发票时运费一般也不开具发票。
在有些报表中,只有收入而没有成本,但是依据“利润 = 收入 – 成本(费用)” 的恒等式,当商品发出后,需要成本可准确的核算出来,否则在财务上是无法入账的。
这里就涉及一个收入成本的匹配原则。
收入成本配比原则,简称配比原则,是会计原则之一,亦称配合原则。收入配比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根据收入与费用之间因果关系进行直接配比;二是根据收入与费用项目之间存在的时间上的一致关系进行间接配比。
了解了这些,我们在设计规划电商财务系统时就会清楚为什么财务会要求促销费用的分摊、仓储费用的核算以及商品相关成本(装卸费、运输费及清关费)等准确的核算。
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收入和成本(费用)发生时间应该是相同的。
o2o应该是从2010年伴随着团购火起来的,主要集中在影院、餐饮等服务型的行业。虽然现在的o2o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都是基于服务的创新。
o2O相比于B2C来说,更侧重于服务,而B2C侧重于购物,当然在购物的同时也注重于用户体验,但是商品的品质还是占据很大的比重的。
o2o中的库存通常也是指服务,而B2C中的库存一向是指商品(实物商品、虚拟商品)。
初期o2o中的消费者一般是在线上购买服务,然后在线下进行消费体验,是人的移动(客流),是线上线上的互动与协作,B2C的消费者一般是在办公室或家,等待快递送货上门,是商品的移动(货流)。
目前很多企业已经形成了线上到线下(online to offline)和线下到线上(offline to online)的融合,且更注重于服务。通过线上快速的招揽用户,引导线上用户到所属的区域门店体验、购买商品,培育自己的私域流量,同时在某此区域设置体验店,引导用户线上消费,提升获客能力。
模式变化了很多,但都是围绕着客流、货流及服务流进行的,用户是流量,商品是载体,服务是留客的关键。
和B2C类似,从收入的主要来源、账务收入处理时关键事项及成本核算几个方面来比较。
1.收入来源:销售商品收入、服务费、广告和商家佣金。这和一般的电商平台没有什么的区别。
这里涉及的会计核算主体有商家、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如支付宝)、o2o运营商(连接消费者、商家和第三方服务商的纽带,为网上交易各方提供专业的服务,能为用户提高便捷优惠服务提高粘性,给商家提供信息资源和营销策划,如美团)。
2.账务收入处理的关键事项:这里以本人从事过的生鲜电商为例简单描述(线上APP和PC网站,线下有几百家实体门店,用户可以门店购买商品即买即提,也可以通过门店代下单或扫码下单在线上购买,可以到门店自提也可以送货到家)。
这里的收入有两方面,即销售商品的收入和提供物流服务的收入。在会计准则中收入的确认条件是(简述):商品所有权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没有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已售商品的有效控制,收入金额可靠计量,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在o2o模式中,消费者在门店购买商品后即买即提,此时便可以确认收入,订单的支付时间和发货时间是相同的。代客下单或扫描购买后自提或送货到家,从下单到收货前,都不能确认收入,只有用户签收后才可以确认收入,这个B2C购物中的收入确认相同。
用户签收后商品的进货成本、包装成本、运输成本等才能可靠计量,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对于承诺7天无理由退货时,要在退货期满后确认收入,这个要看财务上的具体要求。
3.账务及成本处理
确认收入时涉及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等科目,同时要进行主营业务成本和库存商品的结转。存货的商品只有在销售后才能续转为销售成本。
此外,在o2o模式中,涉及总部到门店的账务处理,门店间的调拨账务处理等。在o2o自营电商中销售成本主要是物流成本,即货物的配送过程中,如分拣、包装、装卸、运输、加工等各个活动中所支出的人力、物力和财务的总和,对于生鲜电商来说涉及冷链,成本更高。
重要收入来源:企业为企业提供商品或服务产生的收入为主要收入,此部分与B2C模式类似。
其他收入来源:会员费及加盟费、广告费、竞价排名、商务合作、按效果付费等。
1.会员费及加盟费是指企业注册为B2B网站会员后,每年交纳一定会员费后可以享受网络平台的服务。国税规定,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
会员费等一般是按月、季、年交纳,如果是季或年的,需要按月进行分摊,这个和B2C等企业中的会员费处理是一样的,如视频网站的会员等。涉及的会计会科主要是收取会员费时计入预收账款,每月分摊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会员收入”,同时缴纳增值税并冲减预收账款。
会员费与礼品卡或储值卡不同,礼品卡与储值卡在用户购买或充值时不确认收入,只有在使用其消费了才确认收入并交纳增值税,这部分在此前梳理礼品卡系统时也曾说过。
2.加盟费是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将企业品牌的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版权)、组织管理资产、市场资产和人力资产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业务活动,并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费用。
加盟费具体包括:品牌使用费、履约保证金、品牌管理费。大部分电商加盟费都是特许权使用费。根据税法规定,此部分费用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计权使用人应付费用的日期确认收入,而且是一次性确认收入,而不是逐年确认收入(属于权责发生制)。
3.广告费包括宣传媒介的收费(广告发布的时间即确认收入)和广告制作费(根据完工时间确认收入)等,此外它属于服务类,税率按6%交纳。
4.此外对于竞价排名(如百度),网站一般根据会员交费的不同确定相应的排名顺序,广告主的付款将会被存入业务所注册的竞价排名账号中,当有潜在客户通过竞价排名点击访问业主的网站后,网站会从账号中扣相应的费用(根据关键词质量度等要素计算)。
5.商务合作通常是网络广告联盟,现在我们在京东上搜一本书,当你浏览百度或头条时,也会推荐给你相关的书籍,它们之前的有些数据是打通的并合作的。
目前较常见的是按效果付费,即按照实际成交的订单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佣金。这个与B2C电商应付结算中的联营、代销及商家合作模式有些类似。
对于电商财务方面来说,无论是哪种模式,我们在设计规划时都要结合其模式特点并结合企业的实际业务进行逐个梳理,识别会计主体,确定收入的来源,同时要依据收入确认的会计准则进行收入的账务处理。搞清楚各种费用,此外还要与税务人员确认税务相关的规定,合理合法的计算并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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